全球快消息!贵定法院昌明法庭: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
来源:天眼新闻    时间:2023-02-18 21:07:54

“法官,我是主动来还钱的。”

近日,贵定法院昌明法庭来了一个特殊的“客人”,法庭干警在交谈中了解到,该“客人”系2022年法庭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罗某某。来到法庭,罗某某希望通过法庭联系原告,清偿约定的协议款项。

据悉,2022年,苍某某诉罗某某离婚纠纷一案,经法庭开庭审理组织调解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。


(资料图)

协议中,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共同债务5万元的偿达成一致意见,由原告苍某某向某银行偿还该笔债务的本金及利息,而被告罗某某则在2023年1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苍某某2.5万元。

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前,法庭向被告罗某某送达了《民事案件申请执行前督促履行告知书》,提示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
被告罗某某在收到督促履行告知书后,遂主动来到法庭,恳请法官作为“中介”,帮助联系原告苍某某履行约定款项。

法庭干警在了解罗某某来意后,顺利联系到原告苍某某。在法庭的见证下,被告罗某某将协议约定的2.5万元款项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原告苍某某。

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,这是昌明法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成果的生动实践。

自2022年以来,昌明法庭探索推行执行案件督促前置程序,在案件履行期限届满前,提前主动向义务人送达《民事案件申请执行前督促履行告知书》,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及督促。

通过送达《民事案件申请执行前督促履行告知书》,一方面,自动履行不仅能够及时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,体现法律权威,更能避免因强制力介入所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矛盾升级,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
同时,自动履行也是其当事人诚信守法的体现,法院也会根据当事人需要向其出具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肯定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,为当事人今后在信用评价、授信融资、行政审批等方面减少不必要的麻烦,该告知书是法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。
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虞思滔

编辑 陈庆

二审 莫宇

三审 张发扬

关键词: 申请执行 民事案件 期限届满前 离婚纠纷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X 关闭

X 关闭